初心如磐 笃行致远 新时代首都法治公安建设扬帆前行******
“马上办、掌上办、一站办”,轻微交通事故接警、定责、理赔“一体化”远程处理新模式,让群众少等待、少跑路,让处理更规范、更高效;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创新律师远程视频会见,从局部到全市各区全覆盖、从本区会见到跨区跨级,有力保障律师、当事人合法权益;进一步拓宽涉案财物存储渠道,强化公安与行政机关执法联动协作,创建行刑衔接涉案财物“公物仓”存储协作机制,为规范执法提供有力保障......第二批首都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十大示范项目”一个个具有特色的实践经验“小缩影”背后,都蕴含着凝聚建设更高水平首都法治公安的“大能量”。
平安法治,使命护航。2022年,首都公安机关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积极践行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新要求,勇于担当、敢于亮剑、善于作为,以法治方式维护公平正义,以法治手段勾勒质感民生愿景,以法治精神引领更高质量发展,在一步一个脚印的生动实践中,镌刻下“2022首都法治公安奋斗印记”。
重引领·把稳方向之舵
始终以政治安全为根本,坚持法治引领,强化超前谋划,全力以赴防风险、保安全、护稳定。牵头抓总谋在前。坚决扛实执法政治责任,统筹谋划执法规范化建设,搭建首都法治公安“1+5”目标体系,健全整体联动、上下贯通的法治服务保障机制,推进固本、示范、提质、融心、聚力“五大工程”,打造“冬奥执法办案警务”,完善“六大执法保障机制”,充分发挥两级执法监督管理委员会“抓总议要”作用,将法治保障融入中心工作全领域、各环节。牵引示范走在前。牢牢抓住“执法办案管理中心”这个关键,在全国率先制定提质增效工作意见及“十项措施”,创新提出“执法总部基地”新定位,推动案件集中办、专业办、快速办,健全合成作战常态保障和突发重大案件快速响应机制,不断拓展“一站式”办案支撑,全力打造执法规范化新生态“北京样本”。牵动改革冲在前。按照“市局主责,分局主战,派出所主防”改革思路,牵动14个业务警种以实战化为导向,编制三级权责清单,厘清专业警种与派出所案件管辖权责界限,重塑打击治理架构,构建全时响应、全域支撑、全线贯通的一体化作战新格局,着力提升警务运行效能。
强保障˙担牢护航之责
始终以服务中心大局为主责,及时提供专业、精准、高效法律指导和法治保障,全力维护首都安全稳定。制度供给重在“主动、专业”。立足首都维稳新形势、社会治理新要求,围绕基层所急、群众所盼,及时出台重大案事件处置、醉驾案件办理等一批法律适用意见,分类制定打击涉危险化学品、“裸聊”类违法犯罪等执法实战系列指引,并编发指导案例,为一线执法提供依据。办案机制要在“高效、协同”。持续深化侦审一体化改革,健全智慧案审“四大体系十四项机制”,推进刑事行政案件“双快办”,拓宽刑事案件认罪认罚“48小时速裁”适用范围,与市检察院健全完善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建立市、区两级法院、政府复议部门重点案件会商分析机制,全面提升执法质效。专项攻坚成在“靠前、精准”。坚持关口前移,加强指导服务,对重大复杂案事件强化同步上案、全程盯办、审核把关,依法高效处置一批社会关切、舆情关注的案件,全力为“百日行动”、社会面“七大攻坚战”等专项行动提供精准法治保障,确保实现“三个效果”有机统一。
抓规范˙增强执行之效
始终以深化执法监督管理机制改革为动力,健全完善流程化、常态化执法管理新模式。织密监督管理“经纬网”。巩固深化队伍教育整顿成果,坚持三级案管机构每日网上巡查通报,建立各业务系统每季度两级案件评查制度,推进警种案管组建设,先后开展受立案评查、涉案财物专项清理等督导检查工作,及时跟进问题整改,持续推动规范执法水平长效提升。用好执法考评“指挥棒”。坚持“大考评”理念,以“考精、考准、考实”为目标,紧扣中心工作,牵动15个部门警种,创新搭建战时安保专项考评体系,提取“强打击”“严整治”“重防控”三大类23项核心指标,常态化、多维度考核通报突出问题,客观评估执法状况,精准调整打防管治工作指向,全力护航安保工作。拧紧涉案财物“安全阀”。构建“法制部门牵动、职能部门协同、业务警种推进、属地分局落实”的涉案财物一体化管理机制,全国首创行刑衔接案件涉案财物“公物仓”,依托派驻执法办案管理中心检察室推出涉案财物管理“公检协作首都模式”,组织开展涉案财物应上账未上账、应处置未处置“双清”治理,百万余件涉案物品“案结物清”。
海淀区政务服务中心
优服务˙恪守为民之本
始终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强化探索创新,全面服务高质量发展。放管服改革“顺民意”。紧盯群众难点痛点堵点,推出44项利企便民服务举措,126项事项实现“一窗通办”,健全京津冀三地公安机关“放管服”改革联席会议机制,新增9项京津冀自贸试验区“同事同标”事项,不断优化办事效率,努力做到放得更活、管得更好、服务更优。信访攻坚“解民忧”。学习贯彻《信访工作条例》,综合运用领导接访、提级办理、挂牌督办、考核追责等多种措施,全面筑牢信访工作业务规范化基础。接诉即办“暖民心”。紧扣“降量提率”目标,不断严密派单响应、协同推进、高效解决、核查反馈、效能考核工作闭环,建立“每月一题”和“两级挂牌督办”机制,从“闻风而动、接诉即办”到“向前一步、未诉先办”,再到“专题治理、标本兼治”,用接诉即办赢得民心办出实效。全局全年派单总量同比下降20%,响应率、解决率、满意率同比分别提升5.3%、9.7%、8.2%。
执法办案管理中心民警办理嫌疑人物品暂存
夯基础˙激发奋进之力
始终以强化基础要素保障为重点,坚持综合施策、赋能增效,确保措施落实、效果落地。深化执法实战练兵。全面推行“精准滴灌”清单式培训,深化“法治练兵场”“同堂培训”“从警引路人”案审专业人才实战培训等品牌,举办“智慧执法创新应用挑战赛”、执法微视频评选,编写系列培训教材,分级分类开展常态化培训练兵,受训民警达10余万人次。深化智能办案应用。完善政法办案网上协同,创新推行跨区跨级律师远程视频会见,拓展多元“非接触式”远程办案模式,并构建执法办案数据分析模型,定向分析突出违法犯罪打击处理情况,精准指导一线打防。今年以来,共远程提讯1.5万余人次、远程案件审核3.5万余起,远程律师会见2.4万余人次。深化法治文化建设。扎实推进“八五”普法,组织开展“迎接二十大 送法进万家”法治宣传,结合重要时间节点和重点群体,广泛宣传防范电信诈骗、反恐防恐、交通安全等法律法规,有效提升普法实效。市公安局代表队在北京市宪法知识竞赛中荣获一等奖及优秀组织奖,充分展示首都公安民警扎实过硬的法治素养和昂扬向上的精神风貌。
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谱写首都公安工作高质量发展新篇章的奋进之年。北京市公安局将坚定不移的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刻认识和把握推进法治中国首善之区建设的目标要求,乘势而上、行而不辍,脚踏实地、埋头苦干,“不畏至难而求至远”,以敢拼、敢闯、敢超,用实干、实绩、实效,在更高起点上不断续写首都法治公安新的时代华章!(陈畅)
国是说法丨太离谱,人活得好好的,却被网络“祭奠”4.3万次!谁该负责?******
文/赵斌
“人好好活着,却被人在网络平台祭奠,这不膈应人吗?”
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近日发表文章,披露了这样一个案例:厦门女孩璐璐好好过着日子,却莫名其妙被他人在某网络祭奠平台祭奠4.3万次,法院认为“平台应承担侵权责任”。
其实,网络祭奠并不鲜见。记者在“企查查”搜索“网络祭奠”关键字,显示结果共103个。经查询了解,部分祭奠平台通过微信认证即可申请“纪念堂”,登记电话号码等信息后可以随意填写被祭奠人姓名、生殁日期、生平以及上传逝者照片,并不需要核验死亡证明以及申请人与被祭奠人的关系。
针对这种现象,接受中新社国是直通车采访的业内人士认为,相关平台有因未尽到审核责任而受民事追责甚至相关处罚的可能。
活人被“祭奠”有违网络祭祀初衷
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法院相关文章显示,璐璐的朋友偶然间发现,安息网络祭祀平台(化名)内设有“厦门美丽女孩璐璐纪念馆”,该馆建立于2016年1月,6年来访问量达4.3万余人次。
网页上详细记载了璐璐的“生平”,包括出生日期、籍贯、悼词,“2010年1月某天晚上离校后失踪,过了好几天才在海里发现她面目全非的尸体,愿在天堂安息”。纪念馆设有灵堂、网上墓园等动画背景,都放着璐璐的头像,另外还设有“音容笑貌”模块,发布了10张璐璐的生活照。这些照片均是璐璐发布在个人社交平台的生活照。
璐璐认为,安息网络祭祀平台侵害其肖像权、名誉权,要求平台承担侵权责任。安息网络祭祀平台也确认这些情况属实,但因该纪念馆设立于多年前,当时还未实行实名制登记,所以目前只能找到设立用户的IP地址及昵称、登录名,无法提供其真实姓名、地址、电话等信息。
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法院称,“网络祭扫推动了绿色、健康、文明的祭祀方式,但在网络平台实际的运营过程中,由于监管不严、利益驱使,导致乱象丛生,有违网络祭祀的初衷。”
活人被“祭奠”,如何维权?
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法院认为,网络用户、网络服务提供者利用网络侵害他人民事权益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网络平台并非法外之地,公民在从事网络操作过程中,不得利用网络平台侵害他人民事权益。
与此同时,网络服务提供者应履行严格审查义务,防止网络用户利用网络平台实施侵权行为。网络服务提供者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网络用户利用其网络服务侵害他人民事权益,未采取必要措施的,与该网络用户承担连带责任。
法院认为,本案中,安息网络祭奠平台应对其用户设立纪念馆进行严格审核,但平台并未严格审查被纪念者璐璐的信息、未严格落实注册用户实名认证,导致实际侵权人认定难,依法应承担侵权责任。
那么在遇到类似不法侵害时,有可能主张到哪些赔偿?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张明解释说,赔偿一般包括直接财产损失和精神损失,安息网络祭祀平台侵权行为给璐璐造成的损害主要体现在精神损害方面。民事损害范围及金额大小的认定,通常以侵权所造成的损失为限。精神损害赔偿由于比较抽象,司法实践中通常根据侵权行为的目的、方式、场合,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侵权人的获利情况等因素,由人民法院综合确定。
为了有效维护个人合法权益并获取应有赔偿,应怎样取得、保留相关证据?
张明说,侵权案件证据方面,需要围绕侵权主体、侵权行为、因果关系以及损害结果等方面进行组织。本案中,锁定侵权主体的证据需要查询并保留网络祭奠平台的备案主体名称等信息;侵权行为以及因果关系方面主要是网站平台上关于璐璐的所有网页内容与信息;损害结果需要从侵权行为的目的、方式、场合,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侵权人获利情况等方面展开。
张明提醒,来自网络的证据属于电子数据,此类证据具有“易于变造性”,极易遭到被篡改、删除等破坏,被侵权人应第一时间采用公证、数据鉴定等方式对其予以固定。
“这类行为有构成‘侮辱罪’或‘诽谤罪’而承担刑事责任的可能性。”首都师范大学法律系教授肖怡在接受中新社国是直通车采访时认为,把活人信息发布到网络上供人公开“祭奠”,可能因捏造他人死亡的虚假信息并加以散布而涉嫌构成“诽谤”;如果还通过描述死因或者生平信息来公开羞辱被害人,诋毁被害人的人格,还具有“侮辱”的性质。根据转发、点击超过5000次,给被害人带来经济损失、精神损害等不良后果的严重情节,最终有构成“侮辱罪”和“诽谤罪”想象竞合最终从一重罪认定的刑事风险。
业内人士:祭祀平台乱象影响行业发展
线上祭祀这一“新殡葬”形式因部分平台存在种种问题而遭到诟病。在互联网殡葬服务平台“一空网”创始人、首席执行官马雷看来,相关平台受利益驱动而故意放松信息审核,不仅会给自身带来巨大风险,也将影响行业健康发展。
马雷认为,当前线上祭祀平台审批与普通网站设立没有区别,加强监管甚至立法迫在眉睫。建议有关方面加大网络不良信息举报平台宣传力度,并要求相关运营平台必须将中央网信办(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设立的“12377”免费举报电话、举报网站、举报邮箱等入口链接及相关信息置于醒目位置。
事实上,官方已注意到这一点。民政部此前召开的2022年清明节祭扫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强调,提供网络祭扫服务的平台、公众号、网站,各地要加强评价监督,对违法违规者,要及时会同网信部门予以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