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康”后还会再次感染吗******
社区监测数据显示,截至2023年1月6日,河南省新冠病毒感染率为89.0%。“阳康”后再次感染的概率高吗?如何防护?“复阳”与再次感染有何不同?
1月9日,河南省疾控中心主任郝义彬说,相较于此前的其他变异株,奥密克戎变异株的传播力、免疫逃逸能力都有所增强,但根据流行病学研究和临床观察发现,“阳康”后3—6个月内发生新冠病毒再次感染的概率比较低。同时,去年12月份以来我省开展的本土病例基因测序结果显示,BA.5.2分支占94.5%,BF.7分支占4.4%,BA.5.2.20分支占1.1%,我省现阶段流行的毒株仍以BA.5.2为优势毒株,暂未发现新的变异株,所以短期内再次感染同一变异株的可能性较小。
河南省新冠病毒感染医疗救治专家组组长、郑大一附院副院长张国俊介绍,新冠病毒感染有十大症状:发热、干咳、乏力、嗅觉味觉减退、鼻塞、流涕、咽痛、结膜炎、肌痛和腹泻,一旦出现这十个表现中的一个或者几个,做抗原检测或者核酸检测显示阳性就可以确定感染新冠病毒了。
“复阳”与二次感染有什么区别?“这是两个概念。”张国俊说,当患者感染新冠病毒康复后核酸检测再次出现阳性的情况即是复阳,复阳患者的CT值一般大于35,多认为是体内病毒的一些片段,没有传染性,也没有致病力。从复阳发生率来看,既往原始毒株有5%到15%的复阳率,目前奥密克戎毒株的复阳率总体并没有增加。
二次感染则是康复后的患者在一定时间跨度后,再次出现新冠病毒感染相关症状,核酸检测CT值一般小于35,可能是因为患者的免疫功能下降造成了二次感染。据介绍,奥密克戎的二次感染率是早期毒株alpha的5倍,达到了3.31%。
如何预防二次感染?
郝义彬认为,预防再次感染最好的办法仍是落实好个人防护措施,包括戴口罩、注意手卫生、勤通风、接种疫苗等;老年人和儿童康复后,要尽量减少聚集、保证良好的卫生习惯、合理膳食加强营养;“阳康”6个月后积极接种新冠疫苗,以强化免疫屏障等。
我国数字经济发展进入数据驱动新阶段******
1月4日,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在“第五届数据资产管理大会”发布的《大数据白皮书》(以下简称《白皮书》)显示,我国大数据技术产业整体水平大幅提升,已形成数据存储与计算、数据管理、数据流通、数据应用、数据安全五大核心领域。
从《白皮书》披露的数据看,我国大数据发展环境持续向好,创新能力不断增强,生态体系持续优化,市场前景广受认可。
从创新能力看,2021年我国发表大数据领域论文量占全球31%,大数据相关专利受理总数占全球超50%,均位居第一;从生态体系看,2021年我国大数据市场主体总量超18万家,形成了大企业引领、中小企业协同、创新企业不断涌现的发展格局;从市场前景看,2021年我国大数据相关企业获投总金额超过800亿元,创历史新高。
“2022年,我国在政策、人才、资金等方面持续加码,为大数据后续发展注入强劲动力。”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院长余晓晖特别指出,《关于构建数据基础制度更好发挥数据要素作用的意见》(以下简称《数据二十条》)的印发,是我国探索数据要素价值释放、做强做优做大数字经济迈出重要一步。
尽管我国数据生产要素制度建设再获关键政策支撑,但未来发展,还要看大数据技术产业,即五大核心领域如何应对挑战。
针对《白皮书》罗列的各项挑战,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云计算与大数据研究所所长何宝宏以数据流通领域为例指出,数据流通技术提供了“数据可用不可见”“数据可控可计量”的数据服务新范式,数据流通市场逐渐从“以数据产品为主”向市场驱动的“以数据需求为主”转变,挑战也越发凸显,比如,数据权属界定的场景与问题复杂,对参与数据流通的主体权利关系,理论、制度和产业实践层面均尚未形成共识;数据的估值定价尚缺乏科学、标准的评价方法;数据流通的准入、竞争等行为约束没有清晰的法律界定,配套规则不完善;隐私计算等数据流通关键技术应用不成熟。
谈及被列为首位挑战的数据权属界定,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张建民说:“从土地到石油,生产要素的产权界定是牵一发而动全身的大事,数据确权也是数据基础制度体系最为核心的问题,是数据要素市场化的逻辑起点和法律前提。《数据二十条》将弥合此前关于数据确权的各种分歧,引导各方将力量集中到更为细致的制度研究和设计上。”
数据流通的重要前提是数据开放,它所带来的安全挑战来自何处首先需要廓清,《白皮书》给予明确:数据安全责任体系构建尚不成熟,数据安全的主体责任边界模糊;具体业务场景下的技术落地仍然缺乏实践指引,数据安全管理与技术易脱钩;传统网络安全防护思路与措施无法满足当下的数据安全防护需求。
“对数据开放中的安全性、合规性、权益分配等方面的考量,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数据的互联互通与价值实现,市场因而呈现‘数据需要开放,却又难以开放’的困境。”中国电子数据治理工程指挥部技术部主任国丽认为,解决这一矛盾需要扎实的安全技术支撑,需建立覆盖产权、流通、分配、治理的一体化的数据安全与数据要素化工程体系。
以《数据二十条》出台为标志,我国数字经济发展从技术引领进入到数据驱动的新阶段,中国电子信息行业联合会秘书长高素梅强调,目前我国数据管理的水平仍然处于初步发展阶段,数据管理的科学性、规范性、实用性仍然影响数据要素市场的进一步培育与开拓。(刘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