筑牢个人信息保护司法防线******
□ 林楠特
大数据时代,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在给人们生活带来便利的同时,也出现了非法收集、滥用、买卖、泄露个人信息等问题,尤其是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日趋高发,给公民个人信息保护带来不小挑战。近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第35批共4件指导性案例,均为公民个人信息保护刑事案例,涉及人脸识别信息、居民身份证信息、微信等社交媒体账号、手机验证码等刑法保护的公民个人信息范围、性质。
个人信息保护事关人民群众安全感。近年来,我国不断从立法、执法、司法等多环节发力,为个人信息安全织密防护网。刑法特别规定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为严惩伸向公民个人信息的黑手提供了有力武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专门出台相关司法解释,对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的定罪量刑标准和有关法律适用问题作了较为全面、系统的规定。
当前,非法获取的公民个人信息已不仅仅包括身份信息、电话号码、家庭地址等,还扩展到手机通讯录、短信、网络账号及密码、购物记录、出行记录等,而法律本身具有原则性、概括性和滞后性特征。面对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种类多样化,如何认定相关行为的性质、如何准确定罪量刑,既关系到法律的正确适用,也关系到公平正义的实现,更考验着司法机关的智慧。
此次最高人民法院发布指导性案例,明确类案裁判规则,具有较强现实意义和指导意义,如认定了人脸信息属于刑法规定的公民个人信息、居民身份证信息整体均系敏感信息;将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验证码及对应手机号码出售给他人,情节严重的,依照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定罪处罚等等。这些指导案例,既是司法机关保护公民个人信息的真实写照,也是生动的普法教材。
个人信息保护是广大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期待司法机关进一步发挥职能作用,持续加大对相关违法犯罪打击力度,加强执法司法协作,更好顺应形势、用活法律,有力维护人民群众个人信息安全以及财产、人身权益,让人民群众在数字社会中的权利得到充分尊重、实现与保护。
澳门特区政府暂停22项对外公共服务安排******
中新社澳门12月27日电 (记者李亚南)澳门特区政府行政公职局27日发布消息称,因应新冠疫情的最新发展,特区政府将于28日至30日期间暂停22项对外公共服务。特区政府呼吁市民尽量利用电子方式申请公共服务。
澳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应变协调中心发布的最新数据显示,澳门26日新增74名新冠病毒确诊患者入住卫生局的隔离治疗设施,此外,当日有7人因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离世。
澳门特区政府行政公职局27日称,因应新冠疫情的最新发展和人员安排,特区政府将于28日至30日期间暂停22项对外公共服务,包括市政狗房门诊和手术服务、氹仔嘉模药物治疗中心美沙酮服务、卫生局专科门诊服务和急诊探病,以及各卫生中心的护理服务等。
澳门特区政府卫生局27日表示,过去24小时仍有400多趟救护车运送病人至仁伯爵综合医院急诊部,需要入院的病人不断增加。在人员及设施配置上,卫生局暂停非紧急或非必要的医疗服务,整体调配医疗资源投入新冠患者救治。在隔离治疗病床方面,通过合并部分住院人数较少的部门,设立更多隔离病房,仁伯爵综合医院隔离治疗病床增至300张,目前医院级别隔离治疗病床总数接近700张。
此外,卫生局持续检视病人救治分流情况,除增加社区门诊的服务点,把病情较轻的病患分流至社区治疗中心和隔离治疗酒店,也会因应情况适时调整仁伯爵综合医院急诊部病人分流及收治安排,最大程度地减轻医院急诊的压力,让医护人员集中力量救治重症病人。(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