剧版改影版:“二次开发”要有“二次生命”******
作者:李勤余
最近热映的电影版《想见你》与剧版《想见你》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沿袭了原作的人物设定与情感逻辑,这让剧版粉丝在影院里收获了不少亲切感。但对于没看过原作的观众而言,影版《想见你》可能就不那么友好了。
这大概是“电视剧的电影改编”必须要面临的普遍困境。就市场而言,电视剧的电影改编是对一个优质IP的二次开发,是用最简单实用的方式实现利润最大化;就观众而言,去影院欣赏由电视剧改编而来的电影,是对电视剧的二次消费,也是对集体共鸣的二次呼唤。看似是“双赢”的生产模式,却对创作者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他们能不能在新的媒介舞台上延续原有作品的艺术生命和人物魅力,实现或贩卖于观众而言未尽的情怀?
尽管就目前的情况看,电视剧的电影改编难度不小,难成主流,可它也未必是昙花一现。因为二度创作出来的电影不仅能开发出电视剧的后续商业价值,或许还能为当下的电影市场增添更新鲜的文本元素。
“电影范儿”的表层转换
不可否认,电视剧和电影在叙事长度、密度和容量上都有不同,但是把电视剧改编成电影,绝不应该成为浓缩剧情或砍去枝蔓的“精编版”。如果只是完成镜头语言的表层转换,而没有遵循不同媒介叙事规律的情节改编,由电视剧衍生出的电影就不会有属于自身的“二次生命”。
电影由于时长的限制,在塑造人物形象时多采用典型化的手法;而电视剧则没有此类限制,可以更细致全面地刻画人物形象,多侧面地展示人物性格,让角色更有立体感、亲和度。曾经在电视上收获流量和热度的《三生三世十里桃花》《步步惊心》《何以笙箫默》等作品一进入影院立刻就遭遇惨痛的滑铁卢,其根本原因就是在失去了大量的生活场景、人物对话和情节段落后,电视剧里原有的丰富剧情变得模糊琐碎,从而导致最终的叙事失焦。而观众对此最直观的感受就是“找不到重点”。
同样,剧版和影版《想见你》凸显的都是男女主人公对爱情的执着——剧中人一次次穿越,就是为了挽回悲剧,完成双向奔赴。但电视剧可以用大量情节铺陈相爱的经历、心动的过程,但在电影里,我们只能见到各种快速的剪切和转场。诚然,原剧粉丝仍能get到黄雨萱与李子维的“发糖”环节,但对原作并不熟悉的观众而言,就会感到突兀与生硬,很难完成与影片角色的共情。
有一种观点认为,电视剧的镜头语言以情节表现为核心,对视听造型功能创新化的追求会受到抑制。因此,从电视剧到电影,就应该让视觉效果更有冲击力,色调影调更加风格化,通俗地说,就是要有“大场面”,让电影“更像电影”。
比如,原本主打悬疑的电视剧《痞子英雄》到了大荧幕上就成了各种爆破戏、动作戏的集锦,画面虽然更酷炫,更有“电影范儿”了,但这种简单的电影化策略无论在票房还是在口碑上显然都与成功相距甚远。
类似的,影版《想见你》似乎也把力气用错了地方。这一回,“凤南小队”柯佳嬿、许光汉和施柏宇的舞台不再局限于台北的乡下,而是有了“双城故事”。但场景的丰富和格局的增大反倒换来了原作一系列元素的丢失,比如“自我认同”“校园霸凌”等社会议题不见了踪影,以至整部电影有跌落回“不负相遇”式庸俗爱情剧的危险。
不“破”不“立”的重构
那么,电视剧的电影改编到底该怎么做?文本之间的语言转换,不仅应该是对电视语言的解构,更应该是用电影语言进行重构的过程。所谓重构,就是对电视剧原有情节加以选择、提炼和重组,从而使戏剧冲突集中化、主题内涵凝练化、角色塑造典型化,以及场景设置功能化。
比如,电视剧《悬崖》注重周乙这个人物形象的塑造。他虽然在给妻子的信中声明一生只爱她,但他又对顾秋妍产生了感情。等来团圆时刻,他的心中反而挂念着秋妍与莎莎。周乙不仅是一个冷静、谨慎、智勇双全的地下工作者,也是一个多情、纠结的普通中年男人。这种人性的复杂吸引着观众,也符合电视剧的叙事特色。但到了电影《悬崖之上》中,则主打谍战片的高精密、快节奏、强剧情、高概念,人物塑造也从主角的内心戏转向两大阵营的斗智斗勇、正邪难辨,用剧情的张力和逻辑的严密代替漫长的感情铺陈。这无疑是更符合电影叙事特色的拍摄手法。
遗憾的是,影版《想见你》似乎就拘泥于剧版的“穿越”概念无法自拔。时长的限制让电影没有了电视剧抽丝剥茧的乐趣,于是导演只能拉着观众一路狂奔,强行的自圆其说也显得有些不负责任。其实,在有限的篇幅里,何不将镜头对准因用助听器而被霸凌的莫俊杰、因性格内向而被排斥的陈韵如,甚至是比较“特殊”的王诠胜?对剧情走向的适当重构,不仅可以弥补电视剧的遗憾,也能深化电影的主题——对“边缘人”的关注。
“戴着镣铐跳舞”的多种玩法
在保持原作基本风格和主旨理念的基础上,由电视剧改编的电影还可以演绎出新的故事,完全有条件尝试多种玩法。比如,电影版《将爱情进行到底》就打破了电视剧原有的线性模式,选择了“三段式”,对文慧和杨铮的爱情进行了开放式的猜想。尽管电影的剧情设置也有不合理之处,当年也曾被不少网友吐槽,但这一尝试确实唤起了观众对现实生活和人生态度的多样性思考。
可见,即使是“戴着镣铐跳舞”,只要能在维护原始文本完整性的前提下,赋予作品新的精神意旨,电视剧改编电影也能有多种玩法。就拿影版《想见你》来说,既然很难在逻辑的严密和情节的精彩上超越原作,何不顺着剧版曾经拍摄的彩蛋,去积极探索两位主角的爱情故事的多种可能?
未来,曾经的热门剧集《爱很美味》《寻秦记》《花千骨》的电影版都将陆续和观众见面。把优秀的电视剧改编成电影,可能谈不上对中国电影格局的突破和创新,但在具有特色的品牌营销下,倒也不失为一个相对稳健的市场策略。
但它们也免不了要面对影版《想见你》已经遭遇的困惑——是亦步亦趋,还是另起炉灶?这个问题可能不会有所谓“正确答案”,但在质量过硬的原创剧本依然相对稀少的当下,由电视剧改编而成的电影,或许仍会在市场中占据一席之地。
说到底,先“破”,然后才能“立”,如果连超越和突破原作的勇气都没有,那么电视剧的电影改编注定是一条崎岖之路。(李勤余)
【青椒谈】用规范网络道德评判助推网络空间道德建设******
作者:邓鹏(天津市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天津工业大学基地研究员,天津工业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教授);赵学坤(天津市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天津工业大学基地研究员)
网络道德评判,是指网络主体以网络为媒介,依据相关标准,对网络活动或事件进行价值判定的一种特殊道德实践活动。规范网络道德评判,推动网络空间道德建设,是文明用网和文明上网,加强网络文明建设的必然要求。因此,网络空间道德建设,要以规范网络道德评判为着力点,塑造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新格局。
其一,健全网络道德评判的价值标准,强化网络空间道德建设的价值基石。党管宣传、党管意识形态、党管媒体是坚持党的领导的重要方面,也是网络空间道德建设的根本原则。在网络空间,规范网络道德评判,需要发挥各级党委和政府的关键作用。
旗帜鲜明,树牢网络道德评判的政治标准。生于忧患、死于安乐,网络安全事关国家的政治安全。在信息时代,网络空间已经成为中国共产党凝聚共识的新空间,汇聚正能量的新场域,打赢舆论斗争的新阵地。党的二十大报告明确指出,要建设具有强大凝聚力和引领力的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牢牢掌握党对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全面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巩固壮大奋进新时代的主流思想舆论,加强全媒体传播体系建设,推动形成良好的网络生态。
理直气壮,明确网络道德评判的道德标准。网络空间不是道德“飞地”。各级党委在网络宣传思想工作中,要大力弘扬社会主义道德观,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强化网络道德认同,指引网络道德实践;要守正创新,善用网言网语讲好网络道德标准的大道理,增强网络空间道德标准的亲和力、吸引力和感染力。
建章立制,确立网络道德评判的法治标准。道德是内心的法律,法律是成文的道德;德润人心,法安天下。道德建设离不开法治保障,近年来,网络空间法治标准不断得以完善,内容也更加具体。例如,针对网络空间跟帖评论行为,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新修订《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管理规定》,并于2022年12月15日施行,其中明确规定,针对发布违法和不良信息内容的跟帖评论服务使用者,要依法依约采取警示提醒、拒绝发布、删除信息、限制功能、暂停更新、关闭账号、禁止重新注册等处置措施。
其二,严格网络道德评判的关键环节,优化网络空间道德建设的基本规程。从行为基本流程分析,网络道德评判主要包括动机、手段和效果,推动这三要素协调联动,对维护网络空间道德至关重要。
在动机上谋求惩恶扬善,树立正确的善恶观。动机是进行网络道德评判的开端,直接反映行为发出者的道德修养。网络主体若动机不纯,企图以非道德评判方式获利,会引发网络乱象,破坏网络生态,甚至危及国家网络安全。因此,无论有何种习惯、喜好等主观因素,网民都要自觉加强自律,努力提高辨善恶、断是非的能力。
在手段上追求公平正义,采用恰当方式方法。网络道德评判作为言论自由在网络空间的延伸,网民享有发声权利,但必须得体,合法合规。作为网络道德事件发布者,尤其是具有一定动员力的评判主体,一定要依据实情进行道德评判,不得捏造或歪曲事实;作为网络道德事件评判者,尤其要注重包容理解、用语文明、理智发声,不得逾越网络空间行为的法律法规。
在效果上寻求激浊扬清,形成强大的向心力。效果是网络道德评判影响力的直接体现,应当作为衡量其是否符合网络空间价值标准的依据。面对纷繁复杂的网络道德事件,网民要积极抵制不良内容,通过正确的评判发挥道德监督作用,抨击恶与“伪善”,推进其他网络行为主体的道德进步,推动网络生态持续向好,壮大网络空间正能量。
其三,防范和化解网络道德评判风险,净化网络空间道德建设的实践场域。网络道德实践涉及面广,净化这一场域,需要多部门协同联动,加强舆情跟踪研判,妥善处理恶意网络道德评判造成的不良后果,努力营造良好舆论环境。
刚柔并济,采用科学合理的网络治理措施。一方面,基于网络道德评判内容多样化特征,应当坚持“柔”性治理。要充分尊重网民表达权,以正面激励为主,引导开展深度讨论与理性评判,对符合网络道德评判价值标准的言论采取置顶等形式,引导网络参与主体良性互动。另一方面,针对一些网络道德评判带来的负面效果,应坚持“刚”性治理,对恶意网络道德评判进行依法惩处,警示其个人言行不能触犯法律法规,推动评无“定法”,但要“守法”。
精准施策,加强网络社交平台的运营管控。网络社交平台要确保网络事件的真实性,新闻报道等的全面性、客观性,避免因“热度至上”而信息失真。对网民发布的道德评判言论,严格执行先审后发制度,并建立健全跟帖评论实时巡查、应急处置等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各类平台要承担起自我管理责任,提升对相关热点事件评判内容审核的时效性,维护好风清气正的网络空间环境。
以快制快,提高重大网络舆情的处理效率。相关部门要及时对传播速度快、负面影响大的网络道德事件进行调查,开展积极有效的舆论引导;要加强信息公开力度和回应效度,推动网络道德评判建立在事实之上,让不实言论不攻自破;要充分发挥主流媒体主阵地作用,不断增强其新闻舆论传播力、引导力、影响力、公信力,做好舆论引导。
其四,引导网络道德评判主体的行为,美化网络空间道德建设的网络环境。网络空间道德建设,需要网民发挥自身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共同助力网络生态治理。
加强网络道德与法治教育,提升网民法治和道德素养。加强网民素养教育,既要发挥好家庭、学校、社会的协同育人合力,创新方式方法,加强对全民道德和法治教育的力度;又要发挥好思政课主渠道和主阵地作用,用好大思政课,借助大中小思政课一体化建设,根据不同学段学生的认知,增设网络空间道德素养、法治素养等教学板块,普及《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管理规定》等网络相关道德和法规,提升网民上网和用网等素养。
建立新技术的道德评估制度,加强网络行业的自律。要针对新兴网络社交平台、各类公众账号等,建立健全信息安全管理制度,严禁发布、传播有损网络道德的信息;要加强行业经营自律,各级各类网络行业要严格遵守《互联网行业从业人员职业道德准则》等规定,唱响主旋律,传播正能量,弘扬真善美,理性表达诉求,兼顾网络道德评判的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
推动实施网络内容建设工程,营造清朗的网络空间。要大力弘扬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大力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积极推动革命文化有效融入到各类网络作品中去,强化网民的道德认同,逐渐形成崇德向善网络氛围;要鼓励网络空间信息的生产者和传播者,创新性采用网络电影、网络音视频、网络动漫等多样化形式,寓教于乐、潜移默化地引导网民践行正确的网络道德观念,在网络空间明大德、守公德、严私德;要凝聚起社会参与网络空间道德建设的合力,积极传播符合道德评判要求的价值观念,驱动网络空间道德的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