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想家,家也想你******
你有多久没回过家乡了?
提到家乡,你最先想起什么?
家乡的记忆
像一根“隐形”的线
无论飞得多远
都始终在原点牵着你
指引你找到回家的方向
今天,央视新闻带你“回家”
与那些温暖的地方重逢
走遍万里路
也忘不了味蕾上的家乡
咬下这口酥脆鲜香,儿时的年味也回来了。原汁原味的幸福,往往藏在最简单的食物里。
清晨的早餐摊,陪伴了每个上学日。绿豆面饼丝浇上麻酱带来的幸福感,拥有让人安心的魔力。
“走,饮茶先啦!”男女老少围坐一桌,吃着早茶,谈笑风生,好不热闹。
油辣椒、糟辣椒、胡辣椒、折耳根。品尝家乡百般滋味,方知滚烫人生可贵。
冰糖葫芦车,儿时的回忆,小时候的味道。
这是家乡不变的那一抹甜,五彩缤纷却不艳眼,在不经意间能宽慰人心。
地摊小海鲜,鲜甜的味蕾记忆,每一口都是乡愁~
你想家,家也很想你
家乡的味道
永远都是心中最浪漫的记忆
刻在心头的老地方
是永远的风景
纵使他乡万盏灯,不抵故乡当头月。家乡湖面倒映的月光,是追梦路上的保护色。
音乐、冰雪,所有关于浪漫的一切,构成了独特的家乡记忆。
家乡拥有童话般的治愈力,自由自在,真诚且美好。
让光充满自己,也让自己发出亮光。新的一年,开启你灿若朝阳的人生吧。
家乡是让无数候鸟栖息的湿地,也是让心休息的自留地。当静下心来感受生活,就会发现美好悄然而至。
这座小城,理性而优雅,静谧有力量,不仅能安顿自己,亦能感染他人。
海边的火箭发射基地,童年时就埋下了好奇的种子。对生活带着满腔热情长大,终将抵达向往的快乐星球。
摸不到的丹霞山脉,乘着热气球,就能换个方式领略家乡的美。
家乡倒映星海的长江,波光粼粼,简单纯粹闪闪发光,是创造奇迹的力量。
家乡
是永远拍不完的浪漫
记忆中的“烟火”
是儿时的玩伴
是璀璨的烟花
是故乡的袅袅炊烟
故乡的炊烟,在梦里、心里、记忆里,连接思乡的情思,成为最美最难忘的记忆,珍贵而真切。
把传统的美和创新的趣带给所有人,有你就是好日子,年年岁岁有锦鲤,岁岁年年添新意。
街角的报刊亭,就像一座桥梁,承载着几代人的记忆。
儿时看皮影戏的快乐,是专属的精神资产。在纷扰的生活里保持童心,不舍自由纯粹,过可爱的人生。
那些自由自在的奔跑,不顾一切大笑的时光,是少年时代的记忆,也是赤诚不变的快乐底色。
回旋在胡同上方的鸽哨声,是儿时最熟悉的记忆。走进胡同深处了解家长里短,也能飞往更高的蓝天,俯瞰人生百态。
小时候看不懂的戏,如今早已读懂了其中道理。如果命运如剧本,就做自己人生最好的导演。
走进一家温馨的咖啡店,或许就是为了遇见温暖的你。朝朝暮暮又年年
烟火在人间
家乡的一角一瞥一瞬
总有一处风景
让你心动和留恋
也总有一条街道
留着只属于你的故事
记忆中的童年味道,温暖且不变。
最诗意的生活,就藏在日常里,为人间烟火增添浪漫意趣。
离家最近的菜市场,不仅藏着熟悉的滋味,更滋养着平静悠然的内心。
冬天来了,春天还会远吗?又想起那一年在家乡的春光里,拍到的小奶猫。
记忆中的童年味道,温暖且不变。
心怀期许,人生总会柿柿如意。家乡可爱大柿子,新的一年好事连连,日子甜甜。
还记得老家楼下的那棵桂花树吗?关于家乡的记忆,一定会有桂花的香甜。
那年在街头偶遇的小狗与花车,感觉整个世界都明亮了。
家乡的烟火气
治愈着每一位离家的孩子
你找到家乡了吗?
这一年
你一定攒了好多话想和亲人说
愿我们都能早日平安到家
陪陪家人
度过一段温暖时光
▌本文来源:央视新闻微信公众号(ID:cctvnewscenter)
监制/李浙 主编/马文佳 编辑/张娅喃 校对/高少卓 图片/快手“500个家乡”项目组
@劳动者 岁末年初求职换岗须慧眼辨“坑”******
@劳动者 求职换岗须慧眼辨“坑”
岁末年初,不少劳动者开始谋划新一年的工作,互联网招聘网站浏览量也开始增多。“保障就业”“高薪就业”的承诺可信吗?“工资没发,先交了一堆‘工杂费’”这事儿靠谱吗?招聘广告上的工资数额与实发工资不一样怎么办?近日,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发布典型案例,提醒劳动者求职应聘时,小心入坑。
岗前培训变成“培训贷”
徐某利用其经营的某软件公司、某信息公司,虚构招聘员工事实,在多个互联网招聘网站上发布招聘信息,主动邀请求职者进行面试,并虚假承诺高薪,后提出需要岗前培训,诱骗求职者签署培训协议,收取培训费用。徐某以保障就业为诱饵,使用签订培训及安置上岗协议的手段,诱骗应聘者贷款参加其公司的有偿培训,骗取应聘者贷款共600余万元。徐某因犯合同诈骗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2年。
实践中,个别不法分子通过公司化运作、采用“招转培”模式等虚构招聘事实,诱骗劳动者贷款参加所谓的培训,骗取求职者缴纳手续费、培训费、违约金等费用。法官提醒,劳动者应理性对待用人单位招聘过程中的承诺,慎重对待各类“培训贷”。在发现被骗后,应第一时间报警,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未上岗先交钱
2019年5月至7月间,邱某伙同刘某、张某等人,在北京市丰台区某大厦租用办公室,通过招聘网站以“某某集团”名义发布虚假招聘信息,诱骗应聘者来公司面试、签订试用期劳动合同,通过设置考试、考核等环节“刷人”,以收取被害人培训费、服装费、门禁卡费、违约金、烟钱等理由骗取应聘者钱财涉案金额8万余元。邱某等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虚假招工的方式,多次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已构成诈骗罪,最后被法院以诈骗罪判处二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劳动合同法第九条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第八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以担保或者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以每人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实践中,一些用人单位以各种名义向劳动者收取一定数额的钱款或财物,损害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法官提示,劳动者需擦亮双眼,对用人单位巧立名目收取费用的行为勇敢说“不”,并可向人社部门投诉。遇不法分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虚假招工方式骗取财物的,应及时向公安机关举报。
招聘广告不等于劳动合同
杨某自2019年9月2日入职某石化公司工作,其间某石化公司未为杨某缴纳社会保险。2020年3月11日,杨某以某石化公司未缴纳社会保险、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为由提出辞职。杨某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某石化公司支付劳动报酬差额37800.95元、解除劳动合同应支付的经济补偿金10400.47元等。劳动仲裁部分支持其诉求后,杨某不服起诉到法院。
双方争议焦点为杨某的月工资收入。某石化公司提交2019年9月2日的劳动合同一份,其上约定月工资为3500元,杨某对该劳动合同的真实性不认可,主张其月工资为8500元,并提交招工简章原件及网站截图予以证实。某石化公司对上述证据的真实性不认可,认为无用人单位公章及相关负责人的签字,系单方证据,薪资待遇应按双方劳动合同的约定。
法院经审理认为,涉案劳动合同加盖某石化公司的公章,并有杨某的签字手印。经法院释明,杨某不申请笔迹鉴定,也未就该合同存在欺诈提供证据予以证实。用人单位的招聘广告在法律上只是一种要约邀请,并不具有劳动合同的法律效力,故杨某主张以月工资8500元的标准计算工资差额及经济补偿金,法院不予支持。法院最终按照3500元的标准判决某石化公司支付杨某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
民法典第四百七十三条规定,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拍卖公告、招标公告、招股说明书、债券募集办法、基金募集说明书、商业广告和宣传、寄送的价目表等为要约邀请。商业广告和宣传等为要约邀请。如其内容符合要约条件的,可以构成要约。
法官介绍,劳动者若要用人单位兑现招聘广告中的承诺,应该要求用人单位将招聘广告中的内容写入劳动合同中,以便维权时提供相应依据。在劳动合同履行过程中,劳动者应关注薪酬发放、社保缴纳等涉及自身重大利益的事项,是否与用人单位最初承诺一致,如不一致应及时与用人单位交涉,并注意保存相关证据,通过法律手段及时维权。
周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