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不支付职工工资284万元获刑两年******
本报记者 赵红旗
本报通讯员 李文晋 付屹
“企业应严格执行员工薪酬制度,遇到困难了,应及时与员工沟通,避免劳动争议纠纷给企业及员工带来不必要的讼累。”1月7日,河南省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组织法官深入辖区企业了解企业所需所求,并针对企业岁尾年终常见的劳资纠纷以案说法,引导企业规范员工薪酬等相关制度,防范法律风险。
在一起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案件中,被告人杨某被许昌市建安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2年,缓刑3年,并处罚金1万元。2022年12月24日,许昌中院维持了一审判决。目前,该案判决已生效。
据悉,2020年5月12日,许昌某健康科技有限公司职工李某等人向许昌市建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监察大队投诉公司拖欠职工工资,劳动监察大队立案后,于2020年5月14日对许昌某健康科技有限公司体检部实际控制人杨某下达了《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整改指令书》,责令许昌某健康科技有限公司体检部10日内支付拖欠的劳动者工资。
收到限期支付劳动者工资整改指令后,被告人杨某作为许昌某健康科技有限公司、许昌某健康科技有限公司体检部的实际控制人,在有能力先行支付部分劳动者工资的情况下,仍拒不支付,并于2020年5月19日至6月1日期间,先后安排其公司出纳将公司资金用于支付体检设备CT机余款、购买体检试剂及支付水电费等。
立案后,迫于压力,被告人杨某于2020年6月12日至14日向被拖欠工资的职工支付报酬11万余元。经审计,截至2020年6月30日,许昌某健康科技有限公司体检部欠发228名职工13个月工资共计284.75万元。
许昌市建安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认为,被告人杨某明知人社部门向其下达了限期支付劳动者工资整改指令,在有能力先行支付劳动者部分工资的情况下,拒不支付228名劳动者的工资,应当以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建议判处其有期徒刑2年,缓刑3年,并处罚金1万元。
建安区法院一审开庭审理时,杨某对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罪名及量刑建议均无异议。
建安区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杨某行为构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其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且认罪认罚,公诉机关量刑建议适当,遂作出判决。
2022年10月30日,一审宣判后,杨某不服,上诉至许昌中院,其辩护人辩称,本案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事实轻微、社会危害性低,不应以此追究上诉人杨某的刑事责任。
许昌中院审理认为,上诉人杨某作为公司最大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应当对所拖欠公司员工的工资承担清偿责任。原判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准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依法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刑法明确规定,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数额较大,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承办法官介绍说,劳动报酬的清偿顺序优先于普通债权,用人单位拖欠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和其他普通债务时,具有优先清偿劳动者劳动报酬的法定义务。
挖掘内涵,活化校园文化遗产******
【专家观点】
作者:王琦(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研究员)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加大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力度,加强城乡建设中历史文化保护传承。历史的积淀,使得大量的文化遗产、建筑遗产留存在一些大中小学校园内,形成了一道独特而亮丽的风景线。校园里饱经风霜的一草一木、一砖一瓦,无不诉说着自己所携带的历史、文化、科学等丰富信息,它们镌刻着红色印记,蕴含着人文情怀,展现着跨越时代的建筑风貌,不仅是学校环境育人的素材和思政教育的载体,潜移默化地影响着学生的思想观念和行为方式;更是中华文明的瑰宝和精魂,让全体中华儿女坚定文化自信,增强家国情怀。
清华大学 资料图片
校园历史文化遗产塑造环境优美、底蕴深厚的文化校园,能够以文化人、以美育人
校园环境是看得见、摸得着,最直观、最立体的美的享受,是以美育人的重要组成部分。那些青瓦红墙藏古韵的早期建筑格调高雅、细节精致,和现代建筑、自然景观相互交融,共同组成富有品位、美不胜收的大美校园,浸润师生心田,通过审美的愉悦,触动学生感受自然之美、生活之美。例如,清华大学的荷塘月色、穹顶礼堂等早期建筑,水木明澈,草叶成荫,既有庄重气派,又有玲珑剔透;武汉大学的珞珈山麓、东湖之滨,中西合璧、布局精巧的早期建筑群气势恢宏、浑然一体;中山大学的早期建筑群红砖绿瓦,古朴而悠远,在巨树的掩映下,透露着厚重历史和蓬勃生机。身处优雅静谧、钟灵毓秀的校园,使人内心安宁、心胸宽广、格局开阔,远离浮躁和喧嚣;驻足在底蕴深厚、人杰地灵的校园,让人感受到生机盎然的文化氛围,徜徉在丰盈积极的精神世界中。
校园历史文化遗产展现独一无二的校园精神和校风学风,能够润物无声、提供源源不断的精神力量
优良的学风校风是治学之本、成才之本、立校之本,校园内的历史文化遗产承载着学校的发展史,记录着历届学子们在这里挥洒青春热血、大先生们在这里传道授业解惑、前辈先贤们在这里托举起国家和民族复兴使命的珍贵场景。这些历史具有强大的穿透力、感染力和凝聚力,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三观和崇高远大的人生理想,提升师生的社会责任感和民族使命感。比如北京大学的燕南园,是燕京大学时期修建的教职工住宅区,这里先后居住过多位各个领域的璀璨明星和文化巨匠,这些建筑和饱经风霜的古树一道诉说着大先生们在燕南园的焚膏继晷和生活传记。岁月更迭,历久弥新,他们留存下来的绝非单纯的科研成果和经典著述,更是深蕴于日常点点滴滴中的文化意义和人文精神,让勤奋严谨求实创新的北大学风在亭台楼阁、湖光塔影之间生生不息,时刻提醒着青年一代要始终保持一股顽强拼搏、勇于开拓的精气神,在奉献社会的进程中书写无愧于时代的壮丽篇章。
校园历史文化遗产烙印革命壮丽史诗,传承红色基因血脉,能够培根铸魂、红色育人
校园里的革命文物、遗址遗迹深刻反映中国共产党救国、兴国、富国、强国的百年奋斗史,在党的旗帜引领下,学校及其师生与党同心、同向同行,是学校最直接且最能有效利用的爱国主义教育资源。红色文物、遗址记录的红色故事所蕴含的理想信念、精神追求和行为规范,不仅让学生深刻领悟中国共产党和中国人民的奋斗历程,深刻领悟为什么历史和人民选择了中国共产党和社会主义,更加坚定“四个自信”,同时也会潜移默化地影响学生的价值追求和行为选择,让学生树立正确的义利观,提高抗压抗挫折能力。例如,鼓浪屿红色革命旧址“厦门青年战时服务团”坐落在厦门二中校内,厦门二中充分运用红色资源,把革命先辈请进校园在旧址讲述红色故事,借助文化节展开形式多样的活动,师生共同演绎学校的红色历史,组成以学生为主体的鼓浪屿红色文化宣讲队,走进社区为市民讲党史;党的早期北京革命活动旧址长辛店工人夜班通俗学校坐落在北京市长辛店第一小学校内,承载着早期中国工人运动的悲壮历史和勇往直前的二七精神,这里作为红色教育基地对公众开放后,师生们举办专题展,积极参与志愿者宣讲团,不断推动党史学习教育走深走实;1927年,北京潞河中学诞生了通州第一个党支部,潞河中学依托红色资源,建设了校史馆、烈士纪念碑,通过“沉浸式”现场教学等多种方式赓续红色血脉,引导学生“扣好人生第一粒纽扣”。
校园历史文化遗产凝结中华民族传统文化,学校的研究和利用,能够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
有高度的文化自信、文化的繁荣兴盛,才有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要深入挖掘文物、遗产所蕴含的文化内涵,提高研究阐释和展示传播水平,让文物“活起来”,让灿若星河的文化遗产“说话”,滋养中华民族延绵不绝、民族精神生生不息。学校特别是高校原本就是学术研究、创新发展的重镇,也是国家文化软实力的鲜活名片,对其如数家珍的历史遗迹、文化遗产进行保护和传承,不仅是责任使然,更有得天独厚的优势。例如,坐落在湖南大学的岳麓书院,是全国修复最好、保存最完整、规模最大的一所古代书院,历经千年,弦歌不绝,讲堂上高悬着的“实事求是”匾额,是1917年湖南公立工业学校搬进岳麓书院办学时确立的校训,取自东汉史学家班固在《汉书》中写下的“修学好古、实事求是”,是对古人求索真知的文化传承。青年毛泽东曾在此生活居住,思索着改造旧中国的方案,使这里成为我们党实事求是思想路线的一个策源地。湖南大学不断推动书院文化资源的“活化”,岳麓书院学规写入学生基本行为规范,以书院为依托进行习礼育人,将国学经典融入大思政课程,打造纪录片和专题片等文化产品,让全社会感受到中国古代书院的文化内涵,推进中华传统文化对外传播。
历史文化遗产是不可再生、不可替代的珍贵资源。校园内的历史文化遗产是学校悠久历史和光荣传统的真实写照,对内激发广大师生的爱国爱校热情;也是中华民族精神血脉和璀璨文明的重要标识,对外展现学校的校园风貌和良好形象。我们要将校园的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好、管理好、研究好、利用好、传承好、传播好,使其在以美育人、环境育人、提供公共文化服务、满足人民精神文化生活需求等方面发挥更大的作用。
《光明日报》( 2023年01月10日 14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