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视数据产权制度设计 加快建设数字中国******
作者:唐树源(上海杉达学院法学系教师、数字商务研究中心副主任)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要加快建设网络强国、数字中国。数据作为新型生产要素,对于数字中国的建设具有基础性价值。2022年12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构建数据基础制度更好发挥数据要素作用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对数据产权、数据要素流通和交易制度、数据要素收益分配制度及数据要素治理制度作出部署。数据作为新型生产要素,对于整个数字经济的发展都有着关键性价值,厘清数据产权制度是构建数据基础制度的基础性工作。
数据产权制度的关键性问题
要素市场运行的前提是产权配置清晰,产权不清的数据资源必然会限制数据市场的流通和交易。有关数据产权问题,早在2017年,习近平总书记就强调“要制定数据资源确权、开放、流通、交易相关制度,完善数据产权保护制度”。有关数据产权的讨论,需要关注如下几点关键性问题:
第一,有关数据产权的立法规定散见于各地政策性文件中,国家层面尚无统一的立法规定。特别是在2021年之后,各地有关数据要素的政策性文件出台较多,而数据产权的内容主要分散在各类文件中,各地的规定也有所不同。主要存在各地政府“自我赋权”“模糊处理”“规定不全面”等问题,这也就促使此次《意见》的出台,明确了数据产权制度的重要性,对理论界和实务界都有着定分止争的作用。接下来从国家层面制定数据产权相关的统一性规定已经非常必要,尤其是在《意见》的指引下细化数据确权的制度性内容是当务之急。
第二,数据确权不应只有所有权的确立,而应当构建符合数据独特属性的权属体系。当前国内外研究数据产权主要局限在所有权的问题上,这将不利于数据要素的市场运营和交易。数据具有有限排他、可分割、动态调整和技术依赖的独特属性,不能等同于石油等自然资源的确权思路,更不应当停留在所有权的层面。因而此次《意见》提出的数据确权治理路径是“三权分置”的数据产权运行机制,充分考虑到了数据的独特价值,更好地平衡了数据权属与市场应用发展。
第三,构建数据分类分级确权授权使用机制。《意见》提出要“探索建立数据产权制度”,其中包括“建立公共数据、企业数据、个人数据的分类分级确权授权制度”,说明数据产权不能“一刀切”。从分类上看,数据可以分为公共数据、企业数据和个人数据,每一类数据相关联的主体和内容都是不同的。如公共数据的主体涉及面更广,不同阶段会有不同的参与主体,权属的确立就更难,但公共数据的开放又更为重要,所以平衡两者之间关系的难题就摆在了决策者面前。同时,各类数据的授权机制同样重要并有所不同,这无疑增加了数据产权制度的复杂性。平衡好数据各类权利保护并兼顾效率最大的结果是数据产权运营的重要追求。
构建“三权分置”的数据产权运行机制
《意见》提出“建立数据资源持有权、数据加工使用权、数据产品经营权‘三权分置’的数据产权制度框架”,这是接下来数据产权确立的核心内容。对于此项较新的治理机制,需要注意理解如下问题:
一方面,“数据资源持有权”是基于数据所有权特殊性的分离权利。所有权、持有权、经营权、使用权、占有权等都是产权体系中重要的构成,持有权不同于使用权和经营权,更加突出对数据资源的掌控,是脱离于所有权的分离权利。之所以设立“数据资源持有权”,本质上也是因为数据资源所有权的不确定性。
另一方面,数据“三权”的分工和定位是不同的。 “数据资源持有权”是对于数据资源的掌控权利,如个人对个人所有的数据持有权,公司对公司所有数据的持有权,公共管理部门对公共管理服务中产生数据的持有权。“数据加工使用权”是对于数据的加工处理活动的使用权利,持有并不代表着有权对数据进行加工处理,在数据授权加工中尤为明显,因而使用权所涉及到的主体就更为多元。“数据产品经营权”是对于数据产品的经营性权利,数据从一开始的资源形态,经过加工处理,最后形成为数据产品,可以经营并产生收益。随着数据交易市场的快速发展,未来各类数据产品会更加多样和丰富,这也容易引发市场竞争的垄断和不公平性,因而更加公平、开放的数据产权运行机制是十分必要的。
建立数据产权制度需要同步解决的问题
当数据不确权,就会限制数据的流通交易,而当数据产权机制确立后,随着数据广泛流通使用,势必会遇到其他方面的各类问题,如各方权益保护、安全、合规等方面的难点问题,需要重点对以下几个方面加以关注:
第一,健全数据要素权益保护制度。数据相关的权益保护主要包括数据财产权益和人格权益的保护。针对不同类型的数据保护内容是不一样的,如个人数据重点在于隐私保护与个人信息保护,企业数据的重点在于商业秘密与知识产权保护,公共数据较为复杂,可能同时包含个人数据和企业数据的内容。随着数据交易运营的快速发展,多方主体参与会使得各方权益保护更为重要。同时,数据也会经历动态发展的过程,针对不同时期的数据权益保护也不尽相同,实践中需要更加细化不同流程和阶段,并进行分类分级保护。
第二,重视数据全流程合规能够更好保护数据产权。数据产权制度的确立本质上就是从根源上划清各方主体的数据权益,确保数据运行的合规。此次《意见》指出要“建立合规高效、场内外结合的数据要素流通和交易制度”“完善数据全流程合规与监管规则体系”“ 统筹构建规范高效的数据交易场所”。当前,数据合规已经逐步被重视并引入企业实践中,此后的数据合规需要结合“三权分置”的数据产权运行机制全面梳理并总结,明确各方权利和责任。以数据合规为契机,全面开展数据产权保护工作是较好的切入点,有助于建立起公平、经济的数据要素流通和交易环境。
第三,安全是数据全流程的底线原则,数据产权制度也需要动态调整,适应数据市场的发展。此次《意见》指出要“统筹发展和安全,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强化数据安全保障体系建设,把安全贯穿数据供给、流通、使用全过程,划定监管底线和红线。”数据产权制度本质上是根据数据独特产权属性而创立的,当数据要素市场需要更合适的产权制度的时候,当前的数据产权制度进行不断调整也是必然的。这当中首要保障的就是安全底线,安全体现在数据权属、内容、技术、载体等层面,也贯穿于数据交易、授权、加工、开放、共享等全过程。有了安全的保障,使得数据产权制度更加坚固,数据要素的市场活力方能够充分释放。
库木孜琴声唱响新时代新疆故事******
【新时代新征程新伟业】
光明日报记者 姚亚奇 李 慧
“库木孜琴声很悠扬,二十大精神来歌唱。认真学习贯彻好,踔厉奋发很自豪。两个确立要领悟,四个意识要增强……”
连日来,克州歌舞团的文艺作品《库木孜弹唱·礼赞二十大》,在新疆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唱响。
“地虽偏,心相连,心向党。”新疆克州歌舞团党支部书记杨花明说,当下,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宣传在克州如火如荼地开展,各族党员群众欢欣鼓舞,反复研读、学思悟践。克州歌舞团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用好红色资源,编创了一系列舞台艺术精品。
“从城市、乡村到牧区,从学前小朋友到耄耋牧民,全州人民把党的二十大精神口耳相传。作为文化宣传的‘玛纳斯奇’,我们要用接地气、有朝气、振人心的方式,通过悠扬的库木孜琴弹奏传唱党的二十大精神。”克州歌舞团的乐队演奏员买买提吐尔孙·马曼说。
买买提吐尔孙·马曼用心用情创作的《库木孜弹唱·礼赞二十大》和《我是党员我知道》,以各族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增加了大家对党的二十大精神的深入了解。演唱作品发布后,已有超50万人次“点赞”。
“我们今天的好日子,幸福甜蜜美滋滋,你要问我咋来滴,喝水不忘挖井人,幸福不忘带头人,党是咱的领路人,二十大报告暖人心……”玛纳斯奇艾山吐尔·库尔班那里创编了宣传党的二十大精神的歌曲《帕米尔欢庆二十大》和《党是咱们的领路人》。赴农牧区现场表演时,这两首充满柯尔克孜风情的歌曲,获得了阵阵掌声,掀起克州人民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高潮。
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位于新疆西南部。这里是中国西极,是一个边境之州。在克州,16万多人口的柯尔克孜族,能歌善舞,热爱祖国、忠诚于党、坚守边境线。他们也是英雄玛纳斯的后裔。
“说起英雄史诗《玛纳斯》,我不由地想起今年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新疆时,来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博物馆,观看世界级非物质文化遗产柯尔克孜族英雄史诗《玛纳斯》说唱展示,并同非遗传承人及克州歌舞团演员亲切交谈。”杨花明说,“我们谨记总书记的谆谆教诲,立志要把世界级非物质文化遗产《玛纳斯》保护好、传承好、发扬好。”
不久前,歌舞剧《玛纳斯》在克州文化中心进行了带妆彩排,伴随着铿锵的鼓点、美妙的库木孜乐曲,演员们用灵动的肢体语言演绎了传唱千年的英雄史诗。
歌舞剧是对英雄史诗《玛纳斯》的艺术化创作,又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引领,发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丰富了人民群众的精神世界。
克州歌舞团不仅精心排练了一台精彩绝伦的大型歌舞剧《玛纳斯》,还制定了一系列发展《玛纳斯》的文化工程——重点打造27个(含国家级、自治区级、自治州级)的非遗项目,培育50名玛纳斯奇传承人,打造玛纳斯歌剧院,启动成立克州玛纳斯协会……
杨花明说:“歌舞剧《玛纳斯》将到全疆14个地州会演,再去全国各地巡演,进而走出国门、走向国际,把我们优秀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播到全世界。”
在克州,各族人民守边护边、建设家园,作出了积极贡献,涌现出许多典型人物和故事,这些也成为克州歌舞团创作的素材。
目前,克州歌舞团正在创作《撸起袖子加油干》《边境线上的爱》《党徽大叔》《糖包子的故事》等舞台作品,讲述各族人民与援疆干部一起共同奋斗的感人故事;《红船精神》《星星之火》《追寻》《血,总是热的》等作品,则以筑牢中华民族共同体为主线,大力弘扬中华传统文化和革命故事。
“作为文艺工作者,我们感受到一种沉甸甸的历史使命感,一种舍我其谁的社会责任感。”杨花明表示,“今后,我们要创作出更多弘扬劳动精神、奋斗精神、奉献精神、创造精神、勤俭节约精神的高质量舞台艺术精品。”
《光明日报》( 2022年12月26日 03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