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一女子临检遭压制在地 警员被判两罪获刑******
中新网2月1日电 据台湾“中央社”报道,1日,台湾一女子詹某玲遭中坜警员压制逮捕案在桃园地方法院宣判,警员犯公务员假借职务上之机会强制罪、公务员假借职务上之机会剥夺他人行动自由罪,各处有期徒刑4个月、6个月,前者可易科罚金。
詹某玲2021年4月22日遭桃园市警察局中坜分局一名叶姓警员盘查,但拒回答且骂警员,被当街压制、后依妨害公务罪嫌逮捕;詹某玲则认为警员滥权、执法过当也提起诉讼。
双方2021年都获检方不起诉处分,不过詹某玲事后提起再议,经台湾“高等检察署”发回,检察官认为叶姓警员临检盘查不符规定,涉犯公务员假借职务上之机会妨害自由罪嫌重大,去年起诉叶姓警员。
桃园地方法院今天(1日)公布判决结果,经勘验警员记录器画面,女老师当时没有滥用毒品后精神异常、即将犯罪等迹象,也没有攻击、冲撞警员或加速逃逸的行为。
判决指出,在此情况下,警员以身体阻挡女老师离去,要求等待支援警力到场并到派出所查验身份,已构成以强暴方式妨害女老师的行动自由权利。
判决指出,警员对女老师违法拦检,已先行触犯刑法强制罪,在此事件脉络发展之下,女老师辱骂警员“真的很蠢”等语,属于捍卫自己权利并合理评论公务员违法行为之言论,不构成妨害公务罪,警员也无从以现行犯逮捕女老师。
判决指出,警员将女老师压制在地进而上铐逮捕,均难认定是合法执行职务行为;警员违法拦阻盘查在先,还借口妨害公务违法逮捕女老师,除造成女老师损失外,也严重影响民众对警员信赖,且警员犯后未能确实表达悔意,无法取得女老师的谅解或赔偿损失,犯后态度难谓良好。
桃园地院宣判,叶姓警员犯公务员假借职务上之机会强制罪,处有期徒刑4个月,如易科罚金,以新台币1000元折算1日;又犯公务员假借职务上之机会剥夺他人行动自由罪,处有期徒刑6个月。
2022年厦鼓海峡冬泳嘉年华举办 300“泳”士奋“泳”向前******
中新网厦门12月24日电(记者 杨伏山)2022年厦鼓海峡冬泳嘉年华24日在厦门鼓浪屿举办,300名“泳”士不畏寒冷,畅游港仔后海滨浴场,抒发“泳者无畏,没有一个冬天不可逾越”之豪迈。
本次活动由厦门市体育局、思明区政府、鼓浪屿管委会主办,厦门广播电视集团承办。
伴随汽笛声响,“泳”士们纵身跃入水中,由厦门六个区代表队和市属市直机关代表队组成的7个团队方阵,奋“泳”向前。400米的搏浪之旅,各种泳姿竞相展示,成为冬日里一道亮丽的风景。
主办方说,本次活动汇聚了该市机关干部、企事业单位代表、学生代表和其他社会各界游泳爱好者,其中不乏长期坚持冬泳运动的花甲老人,活动还吸引台湾同胞和香港同胞踊跃报名。
本次活动汇聚了该市机关干部、企事业单位代表、学生代表和其他社会各界游泳爱好者。 杨伏山 摄闻名遐迩的鼓浪屿,不仅是一座“音乐之岛”,也是一座“体育之岛”。这里是中国近代最早开展现代体育的地方之一。四面环海的天然条件,让游泳成为岛民最为普遍的运动。
厦门民众海上集体运动可以追溯到上个世纪三十年代的“厦鼓横渡”,现已成为许多老厦门人记忆中的节日,传递着厦门“敢拼敢搏”的逐浪精神。
400米的搏浪之旅,各种泳姿竞相展示,成为冬日里一道亮丽的风景。 杨伏山 摄如今,运动已成为厦门市民的时尚生活新方式,人们对于健康生活也有了更强烈的诉求。在厦门,走进大自然,进行户外运动步入全民时代。
适逢鼓浪屿申遗成功五周年之际,2022年厦鼓海峡冬泳嘉年华活动以鼓浪屿居民最熟悉的方式,传承鼓浪屿文化;通过嘉年华的形式,以健身促健康,唤醒城市运动脉搏,向鹭岛居民发出“享受运动之乐,发现生活之美”的号召,助力厦门打造体育产业活力之城。(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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