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秋莲:最后期限内未收到刘鑫赔付金,已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1月10日中午,江歌母亲江秋莲告诉澎湃新闻,她当天询问城阳区法院是否收到刘鑫的赔偿款,法院回复称经查询显示暂未收到。江秋莲表示其已向城阳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审核会在7个工作日内完成。
2022年12月30日,江歌母亲江秋莲诉刘鑫生命纠纷权案二审宣判,刘鑫被判赔偿江秋莲各项损失近70万元。
据青岛晚报报道,江秋莲代理律师黄乐平曾表示,依据法律规定,刘鑫应当在1月9日(含当日)之前完成赔偿,否则江秋莲可在1月10日起两年内向一审法院提起强制执行申请。
澎湃新闻此前报道,青岛中院在二审判决中认为,刘鑫作为侵害风险的引入者和被救助者,未履行对救助者江歌负有的注意、救助、安全保障义务,对江歌遇害存在明显过错,其过错行为与江歌死亡后果之间存在法律上的因果关系,刘鑫应当承担侵权损害赔偿责任。青岛中院维持一审判决,刘鑫赔偿江秋莲各项经济损失49.6万元、精神抚慰金20万元,并承担全部案件受理费。
此前,疑似刘鑫的微博账号曾在微博上就赔款向网友发起募捐,引发争议,此后该微博被封号。(澎湃新闻记者 廖艳 何沛芸)
河北邢台:智慧农业赋能乡村振兴******url:https://m.gmw.cn/2022-12/27/content_1303236387.htm,id:1303236387
12月27日,在邢台市南和区贾宋镇一家现代农业园区,工人在搬运西红柿。
近年来,河北省邢台市南和区积极调整农业产业结构,高标准建设现代农业园区,加快科技成果转化,采用智慧化、数字化管理体系,对农作物生长实现智能化管理,提升农产品附加值,助力乡村振兴。
新华社发(张驰摄)
12月27日,在邢台市南和区贾宋镇一家现代农业园区,工人在采摘西红柿。
新华社发(张驰摄)
12月27日,在邢台市南和区贾宋镇一家现代农业园区,工人在管护辣椒。
新华社发(张驰摄)
12月27日,在邢台市南和区贾宋镇一家现代农业园区,工人在搬运西红柿。
新华社发(张驰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