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见文明和美好——上海浦东创建全国文明典范城区观察******
光明日报记者 颜维琦
浦东开发开放30年取得的显著成就,为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提供了最生动的实践写照。眼下的浦东,面对的又是一道新的考题——
打造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引领区,能否实现物质文明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高质量发展、社会治理能力和城市治理水平高效能提升、群众生活质量和城市发展品质高水平改善、市民文明素质和城市文明程度高标准示范?
记者日前来到浦东新区多个街镇的居民区、集市商圈、公园绿地、图书馆,发现以创建全国文明典范城区为契机,浦东正在谋划一篇立足“大文明”的文章,着力让文明创建成为破解治理难题、为民办实事的有效抓手,让文明成为无处不在的生活细节,让文明成为一座城市的精神面貌和价值取向。
文明的城区,应是烟火气盎然的
不少人理解的文明创建就是街面打扫干净、车辆码放整齐、整治“脏乱差”“老破小”……这时,菜场、夜市、背街小巷、公共厕所,往往成为文明创建的薄弱环节,是否应“一整了之”“一赶了之”?
在浦东,居民身边的“菜篮子”有了“七十二变”。每天早晨,金杨路上的金杨市集都格外热闹,除了买菜,不少居民是专程来吃早餐的。金杨市集的前身是建于1998年的枣庄集贸市场,经历了从露天摆摊到“退路进室”,是典型的老菜场。2021年,对周边居民开展充分调研后,当地明确将“菜篮子工程”与“早餐工程”有效融合进行改造。2022年,金杨市集挂牌上海市五星级标准化菜市场,是浦东首家获此殊荣的菜市场。
浦东菜市场建设的数量与质量均位居上海全市前列,商务委在册的菜场就有196家。推动缺配地区菜场新建、老旧菜场改建、传统菜场转型,浦东精心呵护街巷社区的“烟火气”。昔日文明创建的薄弱环节,成了凝聚人心、汇聚人气的亮点所在。
特大型城区的管理,要做到“精细”二字绝非易事,高楼林立的背后,有不少“老小旧远”的难题有待破解。在塘桥街道峨海小区入口处,原本平平无奇的门卫室焕然一新,成了集接待、咨询、便民、公益等服务于一体的社区阵地,周边搭配微景观,平添一道风景线。
一段时间以来,塘桥街道在“家门口”服务体系建设推进中发现:服务对象仍以覆盖老年人为主,年轻群体感受度不高;社区党组织不断强化宣传、治理和服务功能,群众对党建工作的获得感提升仍不够明显。梳理之后发现,小区的主出入口是社区所有人群的必经之地,也就意味着,这里成了可以实现社区全人群覆盖的新公共空间。小小的“门房间革命”应运而生,形成社区治理的第四空间,也带动更多人参与到社区治理中来。2022年,这一改造在塘桥街道24个居民区实现全覆盖。
在“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中,浦东新区文明办深入社区基层,以群众的“急难愁盼”作为发力点,联动街镇破解基层治理难题,用精神文明建设赋能“家门口”服务,全面推进“城中村”和老旧小区综合治理。在一个个难题的纾解中,带来城区品质的大提升,也为全国文明典范城区创建打下扎实基础。
文明的城区,应是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
可以打卡最美天际线,也可以走进100多年前远东最先进的码头;可以吹吹江风,走一走12座“云桥”,也可以坐进驿站,看云卷云舒……东岸滨江新时代文明实践带行走线路一上线,就成了“网红”。60分钟的路程,串联起30个沿线地标、20个滨江故事,参与者可以走进浦江东岸工业文化百年变迁,沉浸式体验“人民的滨江,世界的会客厅”。
这里也是沪上骑行者的打卡胜地。江上轮船来往、白鹭齐飞,江边芦苇飘荡、草坪开阔,青年艺术家的涂鸦作品让骑行有了更多乐趣。骑行者们将杨浦大桥下方的绿道起点称作“北墙”,徐浦大桥下的终点则是“南墙”,每逢周末,纷纷来到这里开启一次“撞南墙”的骑行之旅。有市民感慨,滨江岸线“三道并行”,可以散步、跑步、骑车,享受家庭休闲时光,“各行其道,各美其美,就是文明的样子”。
江、河、海可亲可近,高楼“森林”怀抱着绿地和老建筑——在浦东,时时能感受到人与人、人与自然、人与历史文化的相遇。中国式现代化是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走的是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既要创造更多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也要提供更多优质生态产品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
家住浦东高行镇新高苑小区的刘阿姨,已经把家门口的赵家沟作为休闲散步的首选去处,“这里河水清澈、岸边绿化好,休闲设施也齐全,天气好的时候过来散散步,心旷神怡。”位于高行镇的赵家沟条段是三星级河道。在做好城乡中小河道综合整治工作的同时,浦东新区通过星级河道和样板水系创建,打造水上景观样板。浦东新区还提出“建设造福人民的幸福河”,启动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将水源保护、面源污染防治、农村环境整治、人居环境改善有机统一起来,水系、道路、农田、村庄、绿化同步规划、同步治理。
经历了经济快速发展的浦东更能理解,生态环境是城市发展的根基,绿色是人民城市最动人的底色。过去十年来,浦东新区积极推动“公园城市”建设,全力增加绿色空间、提升绿色品质。2022年1月,占地面积167公顷的合庆郊野公园一期开园。作为浦东新区首个郊野公园,合庆郊野公园在保护农田和农村肌理的基础上,让农村村落、农田、果园及森林,与公园新建景观交织,形成了区别于其他公园的特有风格。
在创造高品质生活上,浦东勇于作为,把最好的资源留给人民,把最优的服务送给人民,把最美的生态献给人民,把最便利的出行带给人民,加快为群众创造美好生活。
文明的城区,应是“人人参与、人人享有”的
今天,打造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引领区的浦东,如何深刻理解文明、持续践行文明?文明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它是诚信、是秩序、是开放、是效率,体现在每个人的日常生活中。文明是最大的软实力,决定了一个城市能够站得多高、走得多远。它是市民文明素养的细枝末节,更是看得见的营商环境,对区域经济有着显著的带动作用,也制约着经济发展的上限。检验一个城市的文明程度,最直观的一条,就是看人们愿不愿意到这座城市来,愿不愿意留在这里、投身其中。
陆家嘴街道是上海建设金融中心的核心承载区,面积约6.89平方公里,辖区实有人口12.6万,境外人员0.7万,109幢商务楼宇中有近30万的工作人群。陆家嘴街道的做法是通过区域化党建,促进商务楼宇与小区楼组“两楼联动”,在链接多方资源中,实现参与主体多元化。2022年,陆家嘴街道楼宇商圈党群服务站揭牌。
截至2022年年底,浦东新区已建设形成“1+36+1347”区级、街镇、村居新时代文明实践三级阵地网络全覆盖,并形成177个特色新时代文明实践阵地。新区实名认证注册志愿者超130万,建设市、区两级志愿服务基地71个。浦东清楚地认识到,市民群众对更精细化的管理,更人性化的服务,更常态化的创建有了更多的需求,这就要求文明创建工作不能止步,不能满足现状,必须更加突出精神文明的本质要求和为人民群众服务的宗旨。
2022年11月1日起,作为首部针对小区治理的浦东法规,《上海市浦东新区推进住宅小区治理创新若干规定》开始实施。着眼小区治理“顽疾”,浦东以立法和制度补位,着力加强居民自治能力建设,更好发挥多元力量的作用,实现“众人的事情由众人商量”。
“创建为民,创建惠民,创建靠民”,如今的浦东正深入践行“人民城市”理念,以创建利民惠民的实际成果激发市民的参与热情,以市民文明的自觉提升文明创建的水平,以人的全面发展来促进城市治理水平的持续提升,在典范城区的创建实践中讲好新时代的中国故事、上海故事。
《光明日报》( 2023年01月06日 04版)
强化中医药知识产权司法保护******
近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加强中医药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发布。《意见》提出了加强中医药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总体要求,并就强化审判职能,健全中医药知识产权综合保护体系提出具体措施,旨在回应中医药知识产权全链条保护的需求,积极推动构建中医药知识产权大保护格局。
中医药是中华民族的瑰宝,对于防病治病、维护人民健康具有极其重要的价值。从以往司法实践来看,中医药知产案件总体数量偏少、司法解纷选择不足,案件类型集中、保护覆盖不全,审理周期较长、专业能力欠缺等问题较为突出。《意见》作为中医药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方面的专门文件,既全面覆盖了中医药知识产权各领域和环节,又立足实践需要突出了重点和难点,正是为了发挥司法机关职能作用,解决以往司法层面对中医药知识产权保护不足的问题,推动中医药高质量发展。
《意见》出台后有望产生一系列综合效应:一是审判职能得到强化。中医药高质量发展有赖于有力的司法支撑,《意见》的出台有助于各级法院优化审判资源,让法官在审理中医药领域原始创新、智能制造关键技术、重大科研项目相关案件时,实现“能判、愿判、敢判”,强化司法裁判的规则引领和价值导向作用,通过纠纷化解机制切实维护中医药创新主体合法权益。
二是提高行业创新的积极性,发挥专利制度共享共建的功能。通过确立中医药知识产权的司法导向,加强中医药的专利保护,使中医药企业除了通过“商业秘密”保护外,多了一道“专利保护”的选择,这无疑为部分创新型中医药企业打了一剂“强心针”。同时,随着更多的技术被纳入专利制度框架下进行保护,整个中医药产业交流共进的格局将得到进一步打开,这有利于中医药产业的整体技术革新与进步。
三是有利于建设更高水平的中医药知识产权综合保护体系。中医药知识产权保护是一项系统工程,《意见》从司法层面强调中医药知识产权保护,既有利于企业之间建立尊重知识产权、有序竞争的秩序,又能够在全社会营造珍视、热爱和发展中医药的良好法治氛围,有利于形成中医药知识产权保护合力。
为更好地实现司法对中医药知识产权的强有力保护,《意见》出台后,相关部门后续还需要做好相关配套和完善工作:首先,要明确中医药知识产权保护制度的对象,平衡社会公众与中医药知识产权权利人之间的利益。中医药领域的典籍是公开的,这是属于公众的财富,而其中哪些技术具有独创性,是属于个人的,需要精准识别。可以说,区分“进入公共领域的中医药知识”和“值得通过知识产权保护制度保护的中医药技术”是必须先行明确的要点。在准确识别二者的基础上,司法才能既避免错误保护公共领域知识,也避免错过保护值得保护的技术,厘清中医药知识产权的权利边界。
其次,要注重司法的科学性、技术性。强调中医药知识产权的同时,也需要注意到目前中医药专利领域创造性不足的事实。对司法部门而言,必要时可以通过专家论证等形式征求专业意见,以确保中医药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准确性和科学性。
再次,应当完善配套制度。中医药与其他工艺有区别,对中医药而言,国家应结合中医药领域的特点及特殊保护需求,完善针对祖传秘方等对象的中医药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如建立商标、中华老字号海外抢注预警制度、健全道地中药材地理标志保护制度、非物质文化遗产利用制度,在现有的中医药品种保护制度下强调行政责任以外的民事救济途径,以及充分利用药品专利链接制度等。
最后,解决当事人司法保护的积极性问题。我国中医药知识产权保护案件数量少的一个重要原因,就在于当事人选择司法保护的意愿不强。主管部门可以考虑探索通过政策鼓励的方式,鼓励企业主动开展二次开发与上市后再评价工作,进行专利布局,实现新技术、新工艺、新标准逐步产业化,真正让行业主体重视知识产权,发挥知识产权制度引导中医药市场良性运行的价值。
(作者:邓 勇,系北京中医药大学岐黄法商研究中心主任、教授)